為落實《關于進一步完善預約診療制度加強智慧醫院建設的通知》(國衛辦醫函〔2020〕405號)有關要求,指導醫療機構科學、規范開展智慧醫院建設,提升醫院管理精細化、智能化水平,我委組織制定了《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(試行)》?,F印發給你們,供各地、各醫院推進智慧醫院建設時參照使用。我委暫不開展相關評估工作。
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
2021年3月15日
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(試行)
醫院智慧管理是“三位一體”智慧醫院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。為指導各地、各醫院加強智慧醫院建設的頂層設計,充分利用智慧管理工具,提升醫院管理精細化、智能化水平,特制定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。
一、建立分級評估標準體系的目的
(一)明確醫院智慧管理各級別實現的功能,為醫院加強智慧管理相關工作提供參照。
(二)指導各地、各醫院評估醫院智慧管理建設發展現狀,建立醫院智慧管理持續改進體系。
(三)完善“三位一體”智慧醫院建設的頂層設計,使之成為提升醫院現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。
二、評估對象
應用信息化、智能化手段開展管理的醫院。
三、評估分級
由于醫院管理涉及面廣、內容較多,本標準僅針對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,從智慧管理的功能和效果兩個方面進行評估,評估結果分為0級至5級。分級原則如下。
(一)0級:無醫院管理信息系統。手工處理醫院管理過程中的各種信息,未使用信息系統。
(二)1級:開始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醫院管理。使用信息系統處理醫院管理的有關數據,所使用的軟件為通用或專用軟件,但不具備數據交換共享功能。
(三)2級:初步建立具備數據共享功能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。在管理部門內部建立信息處理系統,數據可以通過網絡在部門內部各崗位之間共享并進行處理。
(四)3級:依托醫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初級業務聯動。管理部門之間可以通過網絡傳送數據,并采用任意方式(如界面集成、調用信息系統數據等)獲得本部門之外所需的數據。本部門信息系統的數據可供其他部門共享使用,信息系統能夠依據基礎字典庫進行數據交換。
(五)4級:依托醫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中級業務聯動。通過數據接口方式實現醫院管理、醫療、護理、患者服務等主要管理系統(如會計、收費、醫囑等系統)數據交換。管理流程中,信息系統實現至少1項業務數據的核對與關聯檢查功能。
(六)5級:初步建立醫院智慧管理信息系統,實現高級業務聯動與管理決策支持功能。各管理部門能夠利用院內的醫療、護理、患者服務、運營管理等系統,完成業務處理、數據核對、流程管理等醫院精細化管理工作。建立醫院智慧管理數據庫,具備管理指標自動生成、管理信息集成展示、管理工作自動提示等管理決策支持功能。